关于做好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笔试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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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考试(笔试)将于5月20日开考。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9:00-11:30。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全区共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5个盟市编制安排了“特岗计划”笔试考点。
三、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到岗到人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特岗教师”招考的笔试费用。
设置考点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作用。考试前,相关盟市要以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名义召开会议,对本次考试进行专门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相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提前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协调好保密室和考点所需武警或公安人员。
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是本次考试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考试中心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考点主考对本考点的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工作应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部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四、做好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和答题卡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执行。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须于试卷入库前三天做好试卷保密室视频监控与自治区的联网调试工作。切实加强保密室值班管理与设备维护,确保保密室视频监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做好试答卷的分发、整理、交接、运送、保管、使用、回收、送交及录像回放等各环节的工作。
领送试(答)卷人员须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带队,持单位介绍信,配备公安人员押运,须使用全区统一配备的试卷运送专用车辆,并加装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网的视频监控及GPS设备。领取试(答)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各盟市通过自治区考务办公平台打印领取试卷交接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将全部答题卡(答卷)、考场记事卡、备用试卷(卡)、启用备用试卷(卡)登记表,5月23日前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五、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考点于5月10日加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RTX系统创建的“2017年特岗考试群”,下载安装综合考务系统,检查网上巡查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与盟市的联网调试工作,做好作弊防控系统等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使用。各考点提前做好考生指静脉验证场所的选定、网络搭建、设备调试等相关工作,严格区分已验证考生和未验证考生,确保指静脉验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各地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36号),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提前培训考务工作人员,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熟悉考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各考点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0号)的规定要求统一布置考点考场。
六、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发挥监考员职能
各地要加大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的作用,保证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及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有效使用。要充分发挥监考员的职能作用,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监考员要当场撤换并严肃处理。对于自治区巡视员和自治区远程巡查发现的监考员失职渎职或不作为等情形,将依规从严处理相应监考员、视频监考员及考务人员。
(二)规范考生违规处理程序
监考员发现考生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在违规考生座位处展示证据,然后走向考场前端摄像头处再次将违规考生准考证、身份证、证据进行展示。按照要求准确填写考场记事卡后将违规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证据交流动监考员报考务办,由信息技术员通过综合考务平台对违规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证据拍照上传并打印《违规考生记录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违规考生须有独立的证据袋,封面详细记录考点名称、考试科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证据袋内须含违规考生证据、综合考务平台照拍图片、情况说明(若证据是手机,考生申请取回手机的,违规考生须写情况说明并签字)。证据袋由考点密封并加盖公章交由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带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若违规考生被认定为替考,监考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流动监考员或考务工作人员将违规考生带到考务办,让其写出替考说明,在由信息技术人员对其拍照,并将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替考说明、拍照照片通过综合考务平台上传考试中心。考点打印《违规考生记录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违规考生拍照照片、替考说明装入证据袋内密封盖章交自治区巡视员带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每个考点要安排2名公安人员在考务办公室参与相关工作,特别是参与替考、组织作弊等行为的证据锁定工作。
(三)实行日报告制度
从试卷存入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须每天于18:00之前通过“特岗考试”钉钉群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报当天试卷安全保密情况;考点于5月20日13:00前通过RTX“2017年特岗考试群”报告考试情况(见附件1、附件2)。考试当天如请示与考试有关的问题,须联系值班组(注:值班组设置于RTX系统-组织架构-自治区考试中心的子项中)。
七、其他
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如遇偶发事件,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46号)文件执行。附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附件3)和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附件4)。
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471-3261814;考前值班电话:0471-3261138;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0471-3261805,举报传真:0471-3261714-803,举报信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