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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科尔沁区2015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简章》要求及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6年12月3、4日在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科尔沁区和平路616号原人才市场一楼)和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院内东侧1楼会议室(地址: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加盖了服务地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2009年6月底前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教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且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虚假信息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从考试当年算起三年内不准参加通辽市人社局组织的各项考试,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自治区考试中心备案。
2、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审核时间及地点:
12月3日8:00--17:30 报考库伦、后旗和扎旗岗位的考生在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12月4日8:00--17:30 报考市直、开发区、左中和奈曼岗位的考生在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12月3、4日8:00--17:30 报考科区岗位的考生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院内东侧1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未按要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