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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5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6年乌海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8日(其中12月24日-12月25日为星期六、日不安排报名)。
2.报名地点。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楼二楼医院会议室旁)。
3.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6.报名咨询电话0473-2039147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必须于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18∶00时前,到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无准考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whrmyy.com)公示。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医学专业知识试卷和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医学类考生使用医学专业知识试卷,其他类人员使用综合基础知识试卷,笔试由我院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命题聘请专家命题。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9:00,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4.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whrmyy.com)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当日内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
(三)成绩计算及公布。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总成绩的60%。
2.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乌海市人民医院进行,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直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办进行备案。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官网(http://www.whrm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医院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市直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办。
3.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对《岗位表》中明确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招聘条件可不经笔试,经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同意后组织面试合格后,报市直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直接聘用,包括在招聘总人数中。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市纪检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参与全程监督。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0473-2039147
九、其他事宜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39147。
附件:《2016年乌海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