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75-8353373 15248340040
咨询微信:15114739383 hongtujiaoyu0040
咨询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与交通路交汇处科区政府对面
为繁荣和发展科左后旗民族文化艺术,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旗乌兰牧骑专业演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以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一共招聘17名专业舞蹈演员,其中:男演员9名,女演员8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要求年龄在16-23周岁(2001年5月1日及以前,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内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舞蹈专业。女演员身高1.62米(含)以上,男演员身高在1.72米(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好,身材匀称。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存在影响聘用的违纪情形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或已被其他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5月1日(含)之前,2017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8月1日(含)之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公示与聘用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大众微信平台等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以张榜的形式在人员密集地点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8:00至2017年5月3日17:30截止(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旗乌兰牧骑三楼财务室。
4.联系电话;0475—5997166 15904756696(包女士)
5.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学习经历证明)、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学历认证书一份,蓝底免冠1寸近照4张,填写一份《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报名,不得兼报岗位。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开聘用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报名现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后果自负。
5.报名费用:每人120元。城乡低保家庭报考人员持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免收报名费。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6.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主要进行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决定。
(四)体检、考察与资格复审
1.体检:在指定的旗县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理。
2.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态度等情况。被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考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经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1.旗乌兰牧骑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
2.试用期满,对受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10人,享受同类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其余人员继续执行原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每月2000元,以后将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择优聘用,享受同类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自动取消聘用合同。
对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所有受聘人员聘期内“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对受聘人员实行编外管理,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475—5997166 15904756696(包女士)
监督举报电话:0475—521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