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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30%以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15%以上。
7月17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17日-7月20日,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
7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
7月底—8月上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入选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通知。
8月中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2),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31日前,派遣入选“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