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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科局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及要求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总结以往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继续使用此管理信息系统。对持牙克石市户籍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证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在10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完成认证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认定时间:10月30日—12月10日。
(一)网上申报时间:10月30日—11月8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后通知。
(三)现场确认时间:11月6日— 11月17日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一个月后(来电咨询3946007)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10月30日—11月8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2、“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现场确认时提交;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打印,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后提交。
五、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牙克石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11月6日— 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到牙克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办(在网报过程中均有说明)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网上自己打印,按要求填好盖章,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幼师毕业生提供学籍原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牙克石市教育局确认合格后,再到牙克石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责任自负。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七、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考试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末。
八、证书颁发时间
教师资格认证结束一个月电话咨询后到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电话:394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