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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辽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人才引进工作进入综合考评阶段,现将综合考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评对象
综合考评对象为4月22日至27日,在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引进双选会现场参加通辽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法律专业)、大数据管理岗(计算机专业)、文秘岗(汉语言文学专业)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人员。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具备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个人工作业绩、综合表现以及身体条件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能力测试
1、测评内容。主要测评报名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
2、测评方式
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结构化面试及相关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人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言语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以及仪表气质等情况。
面试命制一套题目,分岗位按组别分别进行面试,分别排列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用汉语普通话作答。
面试结束后按报名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予以公示,并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选。
(2)实操能力测试。对大数据岗位报名人员加试计算机实际操作环节测试,根据操作情况,按1-10分进行打分,并计入对大数据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总成绩。
(二)组织考察
考察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能力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测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宜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1、考察内容。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2、方式方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了解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式进行。在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4)参与犯罪活动或有严重政治经济及其它问题,正在审查尚无结论;
(5)个人档案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影响引进的;
(6)不符合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7)因其它问题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体检
按1:1比例对能力测评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在我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初检不合格的,15日内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查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按能力测评排名顺序重新确定人选并经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取消岗位引进计划。
四、相关要求
1、请报名人员务于2018年6月11日到通辽市纪委组织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3张近期2寸蓝底照片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通辽市纪委组织部(通辽市新城区纪委监委机关809室,开发区政府楼东侧)。
2、未报到并参加综合考评者,视为主动放弃所报岗位。
3、报名大数据岗位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宏玉,电话:8835939,15248346808。
中共通辽市纪委组织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