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4名新闻宣传岗位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8/8/9 17:39:07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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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辅助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的新闻宣传辅助人员不具有检察官(公务员)身份,协助我院开展新闻宣传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

1、负责官方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2、负责新闻宣传撰写及发表工作;

3、服从院领导及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四)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学历限制。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经历;

2、具有摄影、摄像特长或有电视传媒、平面媒体或杂志、新闻网站采编从业经验;

3、在动漫绘画、广告设计等方面具有成功作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不适合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3日至8月7日,通过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科尔沁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与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8月8日至8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307室。

4、报名程序:自行在科尔沁检察微信工作号所发布的招聘简章处下载填写《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辅助人员报名表》并粘贴照片(近期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持相关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本案表);

3)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4)在各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及聘用岗位有关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4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作品考察。考试成绩按100计算,其中,笔试40%,面试40%,现场采编2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确认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现场采编:主要考察人员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者的新闻宣传类作品(含新媒体类)、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由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实施,将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1、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科尔沁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3、在招聘各环节如有不合格或者放弃的考生,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管理方式

新闻宣传辅助人员为聘用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正式入职后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5、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0475-8210756(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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