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10/23 17:24:10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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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12)。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折合成100分后加2.5分。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各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出现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全部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填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证明和档案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统一设在兴安盟委党政大楼东北角盟人才服务局一楼大厅,时间为20181029日—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30。具体安排:

盟直单位岗位:1029

阿尔山市、科右中旗岗位:1030

科右前旗岗位:1031

突泉县岗位:111

递补人员:112

八、如考生需要调档函,可在工作日到盟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开取(盟委党政大楼625室),联系及问询电话:0482-8268660

附件1:2018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

附件2:2018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附件3:2018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盟教育局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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