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盟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时间:2019/4/5 17:52:51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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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度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8年度盟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0日上午7:30

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原山下兴安盟人民医院一楼)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注意如下事项:

1、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2、采血及做上腹部彩超检查需空腹,采血后请用力压迫棉球5分钟,以防皮下出血。

3、女性体检前一天清水清洗外阴,体检当日取尿标本时接中段尿。

4、月经期不做尿检(经净3—5日后再做),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5、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应作放射线(胸片)检查,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6、视力检查为矫正后的视力(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佩戴眼镜进行检查)。

7、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及带有金属纽扣的文胸、衣服。

8、体检当日请保持体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9、体检完成以后请将体检表交回给工作人员。

10、应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545元(可微信支付),于2019年4月10日早7:15在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楼大厅准时报到。

11、请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12、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8年度盟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一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xlsx

联系电话:8266510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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