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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笔试)将于5月25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1:30。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19〕27号)要求,全区共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8个笔试考区。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设考点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作用。考试前,相关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须召开会议,对本次考试进行专门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要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点全部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1)。
设考点的盟市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保密、安全、通信管理、宣传(网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好试卷保密室和考点所需公安人员。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与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等专项行动,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三、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一)各地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42号),加强考前培训和宣传教育,加强对所有涉考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考试前,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员进行考务培训,做到培训合格再上岗,确保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考务要求,并制定详细的组考工作方案。
(二)各考点要及时加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RTX系统创建的“2019年特岗考试群”,下载安装综合考务管理系统;检查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与盟市、自治区的联网调试工作,做好作弊防控系统等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使用。
(三)各考点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41号)的规定要求统一布置考点考场。
四、做好全程监管,确保试卷安全
试卷和答题卡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执行。要做好试答卷的整理、运送、保管、分发、回收、送交及监控录像回放等各环节的工作。切实加强保密室值班管理与设备维护,确保保密室视频监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试卷在考点与试卷保密室之间的运送,必须有警车押运,由公安人员参与押运,押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装载无关物品。试卷在考场与考务办之间的流转,必须在可全程视频监控或考务人员视野范围内的“封闭式”专用通道进行;必须切实落实监考员两人同行制度,严禁监考员独自携带试(答)卷往返考场与考务办。
要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未经允许,所有涉考人员不得将监考、巡视等工作证件和考务培训会现场以及相关涉考工作过程、工作场所、考试材料等拍照上网。
领取试(答)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各盟市通过自治区考务办公平台打印试卷交接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将全部答题卡、考场记事卡、备用试卷(卡)、启用备用试卷(卡)登记表,于5月28日前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五、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一)切实发挥监考员职能。各地要加大对考风考纪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标准化考点考场的作用,保证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及视频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并规范使用。要充分发挥监考员的职能作用,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监考员要当场撤换并严肃处理。对于自治区巡视员和自治区网上巡查发现的监考员失职渎职或不作为等情形,将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二)做好指静脉信息验证工作。各考点要提前、合理布置指静脉信息验证场所,确保已验证考生和未验证考生要分离管理,提前安装、调试验证需要的所有设备,提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台指静脉验证仪应有一名工作人员值守。验证时,要有专人组织考生排队,指导考生有序进行验证。
(三)做好入场安检和身份核验工作。各地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作弊和替考,把好考场入口关,严防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除利用现有指静脉等技术手段外,还要充分调动监考员的积极性,加大考生入场时违禁物品检测和各种证件对照检查的力度,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座次表和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
(四)网上实时巡查考试情况。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派专人网上巡查所属各考点考试实施情况。各考点视频监考员要确保数量足够、设备合规、履职到位,不间断巡查考场的考试情况,发现违规情节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按要求处置。
(五)试卷分发应准确无误。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试卷和答题卡区分蒙语授课和汉语授课。
(六)做好违规考生处理工作。违规考生处理流程及要求与今年已经结束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其他考试一样。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盟市要积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强化各种技术防范体系的应用,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实行日报告制度。从试卷存入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相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须每天于18:00之前通过“特岗考试”钉钉群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报当天试卷安全保密情况;各考点于5月25日13:00前通过RTX“2019年特岗考试群”报告考试情况(见附件2、附件3)。考试当天如请示与考试有关的问题,须联系值班组(值班组设置于RTX系统-组织架构-自治区考试中心的子项中)。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471-3261814,举报电话:0471-3261805。
六、其他事项
(一)《违规考生记录表》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填写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后,交自治区巡视员带回或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邮寄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
(二)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如遇偶发事件,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46号)文件执行。附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附件4)和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附件5)
附件:1.2019年“特岗计划”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2.2019年“特岗计划”考试盟市组考工作安排
3.2019年“特岗计划”考试考务工作上报要求
4.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
5.考生身份验证通知单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