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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尔沁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科尔沁区内的中国公民,可在科尔沁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受理第(一)(二)(三)类;通辽市教育局受理第(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受理第(七)类。
三、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四、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六、其他要求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一、 体检地点
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通辽市柳荫路与舍力虎大街交汇处)
二、体检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0月30日,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7:50——10:30。
三、体检前准备工作
1.体检前三天少食高脂肪食物,不饮酒,体检当日不进早餐。并且做好个人卫生。
2.孕妇不做胸透检查,体检前告知检查医生,并在体检表上注明“孕妇”字样。
3.女性经期尿检及妇科暂不能进行检者,经期结束后补检。
四、体检流程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流程。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大厅,前台开单、交款、并粘贴本人二寸彩色照片进行体检。
2.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者请将淋球菌培养试管保管好并交到二楼妇科进行体检。
3.科室检查:
采血、各科室检查:体检中心三楼
胸透:体检中心四楼
妇科:体检中心二楼
4.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单及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一楼前台。
5.自行领取体检合格证明。该证明一般三至五天才能得出体检结论,请各位申请者尽早开始体检,且不耽误教师资格现场认定。
五、咨询电话
0475-8198888 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
附件3:
一、 现场确认地点
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401室。
二、 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00,14:30—17:00。
三、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其它材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应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本人到确认地点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不能核验,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必须核验)。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体检合格证明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提示: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进行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