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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字〔2016〕22号)相关要求,在盟市对所辖旗县拟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公示的基础上,我厅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再次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6年7月28日—8月5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反映。
受理电话:0471—2856911、2856822。
受理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分盟市“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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