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检验人员招聘(3人)公告 

时间:2020/9/22 10:50:55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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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医学检验人员




招 聘 公 告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人岗相适的用人理念,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2

实际用工单位及岗位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学历要求人数
乌海市海南区疾病预防防控制中心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
新冠PCR核酸检测工作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人
饮用水水质检测及食品检验工作1人
艾滋病初筛、布病检测、盐碘尿碘检测工作1人

03

应聘条件及不予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养;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有能够完全胜任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突发性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5、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6、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7、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8、具备招聘岗位所应聘的其它条件。


(二)不予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不能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4、有特别明显的纹身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吸毒被管制和其他违法被拘留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4

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 9月26日

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锦源商务宾馆1003室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晁先生、时先生

2、联系电话:18586199918、18604723424


(四)报名须携带材料和填报表格。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6张;

3、须本人填写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

4、在内蒙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或在乌海市海南区服务的期满项目生要在报名表“自我评价”栏中重点填写和标注。


(五)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报名、考试等环节。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表,报名信息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要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如经核实有虚报、瞒报情况,直接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的报考审核资格问题,由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05

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专业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06

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07

考察及录用

(一)政审和考察

1、政审。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和考察人选,由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由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二)公示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信息网公众号或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招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2、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履行入职手续,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人员管理和薪资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录用上岗后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合格上岗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由实际用工单位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08

其他事项

(一)本次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体检、考察以及主动放弃上岗机会而出现空缺名额的,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人才网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18586199918、18604723424  

监督电话:0473-2017718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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