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面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45人 

时间:2020/10/21 19:49:43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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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现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定向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录对象和名额
(一)考录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现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考录名额
计划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45名。其中: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15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30名。
本次考录工作采取定岗方式进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类报考所在盟市的苏木乡镇、街道相应职位,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具体《招录计划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9日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城乡基层治理需要。
6.为民服务好,热爱嘎查村、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
8.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7、8两项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回避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各级组织要做到应推尽推。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jcgwykswsbm/index.asp)。
3.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7:00登陆网站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线打印《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资格。
4.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开始至今的经历。
学习经历:要填写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习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职务)。特别要标注清楚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时间和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时间。
6.报考者填写奖惩情况时,须重点填写获得盟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部门及以上表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者务于2020年10月27日前将《报名表》上报所属苏木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审核。
(二)资格审查
1.苏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务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就报考者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之后送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2.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务于2020年11月2日前对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第二次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之后送盟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3.盟市委组织部务于2020年11月5日前对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第三次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名为: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过大组工网发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三处邮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4.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名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汉文制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工作期间获得盟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部门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荣誉对应加分值为准。
5.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每个职位按照面试人选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产生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具有录用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5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1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录用人选的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奖励处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因考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录用人员在所录用苏木乡镇、街道的服务期为5年。
4.转正和任职定级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1—4812614(社区)、4811630(嘎查村)
附件:招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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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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