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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复原退伍军人及广大求职人员:
为充分发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人才优势,全力配合人事、民政部门做好其择业及安置工作,有效促进复原退伍军人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秋季招聘会暨复原退伍军人专场洽谈会”,届时诚邀各用人单位、复原退伍军人及广大求职人员参会。
一、时间
2016年9月9日(星期五)
二、地点
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通辽市和平路616号人才市场,可乘9路、16路、109路公交车到达)。
三、主办、承办及技术支持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招聘会云服务平台(zph.nmgrc.com)
四、参会办法
1、有招聘复原退伍军人的企业请将《复原退伍军人岗位需求登记表》报至人才中心2637962626@qq.com邮箱,我们将优先安排展位。报表时间截止至9月2日下午17时。
2、所有报名单位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平台(zph.nmgrc.com ),通过左上方企业会员中心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选择所要参加的招聘会报名,等待审核并安排选取展位,本次招聘会展位将按先后顺序分配。展位确定后企业录入招聘信息。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进入网站后台直接报名招聘会,通过审核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
五、展位介绍
本次招聘会设展位50组,报满为止。
1-35号展位为信息化智能展位,36-50号为标准展位。
1、信息化智能展位由液晶电视、微型计算机、桌面触摸屏和身份证读卡器四部分组成,液晶电视能滚动播放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及视频宣传材料,求职者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投递简历,企业可上传单位图片和视频材料展示企业形象,无需准备招聘海报和意向表等材料;
2、标准展位配备桌子1张、椅子2把。企业需自行携带立式展架和意向表。
3、所有单位一律免费参会。
六、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手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禁止在大厅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5、使用信息化智能展位招聘的用人单位,要注意保护桌面触摸屏等设备,在设展招聘期间如有损坏,由该展位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6、所有参会单位需在8:00之前到达会场,超时将取消参会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580693 858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