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5248340040| 咨询QQ:3104151041| 微信:hongtujiaoyu0040
四平位于辽、吉、内蒙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辖公主岭市(省直管)、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铁东区、铁西区六个县(市)区。
当前,四平迎来了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人才支撑体系,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引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计划引进人才240人。其中:四平市直100人,梨树县直50人,伊通县直20人,双辽市直50人,铁东区直10人,铁西区直1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重点引进“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欢迎各高校优秀毕业生报考,为四平振兴发展做出贡献。具体人数、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6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8时30分至9月12日12时。
网络报名,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sp)(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9月8日8时30分至9月12日12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报考多个无效。
3、为避免某一专业职位因报名人员较多竞争激烈,导致优秀人才不能脱颖而出,报考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地域调剂。同意调剂的,经考试未被列为报名区域拟引进人选的,经研究可以作为其他区域职位拟引进人选。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一)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地域调剂
对报考区域职位未被列为拟引进人选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也需要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给予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具体标准如下:
四平市市直待遇,硕士12万元(2万元/年)、博士15万元(2.5万元/年);
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待遇,硕士15万元(2.5万元/年)、博士18万元(3万元/年);
铁东区、铁西区待遇,硕士13万元(前五年每年2万元,第六年3万元)、博士16万元(前五年每年2.5万元,第六年3.5万元)。
3、住房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也需要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6年服务期内,四平市市直引进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或者在四平有住房的除外);县(市)区引进的,确需租房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公寓未建成前,提供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引才单位所属城区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四平市市直、铁东区、铁西区10万元;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12万元。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市直)或副乡(局)级(县市区)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市直)或副乡(局)级(县市区)工作岗位。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
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16年四平市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2016年四平市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