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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报考本公告附表备注栏中标记为“取消计划”职位的123名考生,请务必于9月12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期间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在改报成功后,还须于9月13日14时30分前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未改报、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在改报时,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既可改报人民警察职位,也可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原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只能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改报考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职位并提交后考生自己取消或审核不通过的将没有再次改报机会,请改报考生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特此公告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6年9月11日
附件:
2016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招考计划表.xls
2016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招考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