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6/9/20 17:46:26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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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安县政务中心窗口招聘计划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5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

3、心理素质较好,有责任心,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品貌端正。

(二)携带资料

1、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早9点--晚16点。

报名地点: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事业单位招聘窗口(新三中斜对面)。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在农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标准2700元每月(含三险一金),聘期内工资标准保持不变。

二、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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