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5248340040| 咨询QQ:3104151041| 微信:hongtujiaoyu004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聘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5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
3、心理素质较好,有责任心,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品貌端正。
(二)携带资料
1、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1日早9点--晚16点。
报名地点: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事业单位招聘窗口(新三中斜对面)。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在农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标准2700元每月(含三险一金),聘期内工资标准保持不变。
二、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