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6/9/22 17:41:19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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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珲春市敬信镇消防站单位基本情况

珲春市敬信镇消防站隶属于珲春市政府,由珲春市消防大队代管,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负责敬信镇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工作,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

被录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基本工资2250元/月,享受五险。

二、珲春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3.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庄,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

1. 具有珲春本地户籍,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19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65米(含)以上,高中(含)以上学历。

2. 敬信镇本地居民、复员军人、有B2驾驶证以上者皆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号窗口。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岗位相关资格证及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登记表粘贴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小2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登记表须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60分。体能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就业指导科 0433-756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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