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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农垦九三管理局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用人单位实际教学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相关规定,经总局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农垦九三管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学科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要求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8、身体健康,达到报考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条件详见《九三管理局201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报《九三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打印一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以后(含2008年)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验证(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打印一份,并由所在单位盖章);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同意申报意见等)。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机关大楼九三人社局1215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薛 萍 7808917
黄久丽 7893246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请考生关注九三网站(http://www.nk93.org/)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及人社局电话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2016年10月24日将资格审查结果九三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nk93.org/)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 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3、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
领取地点:九三管理局人社局(机关办公楼1211室)。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卷面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九三网站(http://www.nk93.org/)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 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具体负责。面试采取所报学科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如笔试成绩也一致的,采取加试本学科授课一节,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五)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在九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聘用通知书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六、其他要求
监督举报电话:0456-7893240(管理局纪委)
0456-7808847(管理局人社局)
附件:
1、九三管理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6年九三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九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