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4/1/28 10:56:13    来源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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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工作要求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单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岗位:专任教师1、3、4、5、8、1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少年生态园区南侧)新校区立德楼E座201教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各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单位同意报考。属于企业单位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将自己面试使用的语言告知资格审查人员,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471-6604043)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4043
      监督电话:0471-6604028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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