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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
特殊职位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录担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安全监管专业公务员100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录范围:
面向国有企业中具有矿山、危化一线工作经历人员招录。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29日(不含)至2006年1月29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四十二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8.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考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00至2月4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笔试开考比例
各职位均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3月11日至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科目根据类别分别命制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公共科目
14:00-16:00 专业科目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只在同类别职位间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下一环节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所从事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和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招录机关组织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时,招录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深入核实被考察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注重了解被考察人员专业素养及工作实绩。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出具被考察人员廉政意见。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视情况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录,补录只在同类别职位间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但未进入下一环节且符合拟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补录。补录的人选,按照补录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服务期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按照管理权限,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其他
(一)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要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咨询时间:1月29日至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