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通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通知 

时间:2016/10/4 18:35:04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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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就业工作,我中心将举办“2016年通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现场招聘大会”,此次招聘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招聘会同步进行,届时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积极踊跃参会,展示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4日(周五)(8:00-11:30)

地点: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通辽市和平路616号人才市场,可乘9路、16路、109路公交车到达)

二、主办、承办及技术支持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招聘网(zph.nmgrc.com)

内蒙古劳务网(www.nmglww.com.cn)

三、参会办法
 所有报名单位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平台(zph.nmgrc.com),通过左上方企业会员中心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选择所要参加的招聘会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进入网站后台直接报名招聘会,通过审核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
   四、展位介绍

本次招聘会设展位60组。招聘展位从10月8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1-35号展位为信息化智能展位,36-60号为标准展位。

1、信息化智能展位由液晶电视、微型计算机、桌面触摸屏和身份证读卡器四部分组成,液晶电视能滚动播放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及视频宣传材料,求职者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投递简历,企业可上传单位图片和视频材料展示企业形象,无需准备招聘海报和意向表等材料;

2、标准展位配备桌子1张、椅子2把。企业需自行携带立式展架和意向表。

请各企业按需选择展位。

五、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手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禁止在大厅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5、使用信息化智能展位招聘的用人单位,要注意保护桌面触摸屏等设备,在设展招聘期间如有损坏,由该展位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6、所有参会单位需在8:00之前到达会场,超时将取消参会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580693  8580695

微信公众号:通辽人才


 
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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