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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招聘程序,现将体检和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2016年10月8日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入职体检要求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得饮酒、熬夜、服用影响体检结果的药物等。
3.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一)时间:10月10日—21日(2周考察时间)
(二)考察形式:
1.查阅个人人事、学籍档案:10月10日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将本人人事、学籍全部档案(必须密封)交到人事科(行政办公区3楼)。
2.提交鉴定报告:10月10日需提交鉴定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鉴定报告,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交原单位的工作鉴定报告。
3.现场考察:应聘考生到应聘科室进行现场考察,由科室和职能科室出具考察鉴定报告。
经体检合格,考察期结束考察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如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将不能进入试用期。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护士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总成绩挂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