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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和《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11名。招聘对象分为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两类,其中:退役士兵类5名,社会青年类6名。当出现任意一类报名人员不足时,空缺名额转到另一类。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通辽市户籍;
3.性别要求:男性;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6日(不含)至2006年5月16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要求:具有B2及以上汽车驾驶证(不包含A3、B1);
7.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理位置的调剂;
8.身体和心理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被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退过的人员;
8.在部队服役期间所受纪律处分未出结论或未过处分期的人员;
9.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岗位测试、政治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建国路消防救援站(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与建国路交汇处北100米)。联系电话:15560560201
3.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交管12123”APP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截图打印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报名费20元/人、体能测试考务费50元/人/科(共3科)、岗位测试考务费50元/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报名费。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三)招聘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岗位测试、政治考核。
1.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
2.体能测试(详见附件2)。内容包括:俯卧撑、100米跑、1000米跑、总分值100分,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岗位测试(详见附件3)。总分值100分,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出人员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
6.分值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分数×60%+岗位测试分数×40%+加分项,两类人群总成绩单独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以此类推进行区分。
(四)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政治考核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公示环节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公示环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三年,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自动退出或续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
3.递补。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5年5月15日)因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等情形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入职培训。新录用的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退回。经批准正式录用的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工作3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协议条款处理。
四、职业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录用后职业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核定。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60%部分),并纳入区财政预算,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五、管理使用
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工作期间,伙食标准参照预备消防士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制式服装。工作范围在科尔沁区苏木镇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内容主要以火灾扑救、抢险救灾为主,其他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的休息时间。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接到举报投诉的,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附件1: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3: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测试目录.docx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