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时间:2024/9/24 10:11:31    来源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通辽鸿图热线(微信):15248340040   15114739383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青岛花园东北门鸿图教育

奈曼鸿图热线(微信):15934999729   18504752467   地址:奈曼金园秀水西门三楼门市鸿图教育

开鲁鸿图热线(微信):17743120561                             地址:开鲁县惠民医院对面

霍林河鸿图热线(微信):15114739383

微信图片_20170402180857.jpg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

    目录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中年龄要求如何确定和计算?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可否报考?
      (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可否报考?
      (四)持有第二学位(专业)、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证书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专业)、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报考?
      (五)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否报考?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否报考?
      (七)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否报考?
      (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可否报考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岗位?
      (九)什么范围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十)哪些人员可以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十一)什么范围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
      (十二)哪类人员可以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
      (十三)应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十四)应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十五)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十六)应聘残疾人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十七)应聘退役士兵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十八)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十九)相关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二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界定?
      (二十一)研究生学历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受部分招聘岗位户籍限制?
      (二十二)招聘中有关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二十三)应届毕业生取得证书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二十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有哪些?
      二、关于报名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何完成报名?
      (二)简历填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三)应聘人员如何查询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四)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如何进行改报?
      (五)哪些人可以申请减免报考费?如何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六)《报名表》何时提供?
      (七)报名过程中,对招聘条件和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如何咨询?
      三、关于笔试
      (一)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如何查询?
      (二)笔试科目有哪些?
      (三)笔试范围是什么?
      (四)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五)笔试成绩大约什么时间公布?如何进行查询?
      四、关于资格复审
      (一)如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应该在什么网站进行查询?
      (三)应聘人员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五、关于面试
      (一)如何确定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大约什么时间组织?面试通知如何查询?
      (三)面试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六、关于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谁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般多久进行体检?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范围有哪些?
      (四)应聘人员如遇体检结果不合格,可否申请复检?
      (五)怀孕考生如何体检?
      七、关于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哪些环节可以进行递补?次数是多少?
      (二)哪些情形不进行递补?
      (三)全区建立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哪些情形将被记录?
      (四)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如何进行处理?
      一、关于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中年龄要求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即1988年9月20日(不含)至2006年9月20日(含)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20日(不含)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9月20日(不含)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20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可否报考?
      答:除2025年7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外,在读的全日制各学历层次的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2024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延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能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四)持有第二学位(专业)、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证书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专业)、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否报考?
      答: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报考。
      (七)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否报考?
      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可否报考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岗位?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九)什么范围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十)哪些人员可以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答: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十一)什么范围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
      答: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通常情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十二)哪类人员可以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
      答: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十三)应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1.须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2.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相应表彰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
      3.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应聘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应聘。
      (十四)应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须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已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范围的在职在岗人员,专职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5年,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2)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3)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十五)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答: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十六)应聘残疾人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须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须满足具体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和残疾等级要求,可以应聘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
      (十七)应聘退役士兵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须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且须满足具体岗位所需招聘条件的,可以应聘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
      (十八)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十九)相关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二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界定?
      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均可报考相应类别专业的招聘岗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招聘单位应当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十一)研究生学历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受部分招聘岗位户籍限制?
      答: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地所在盟市的岗位,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二十二)招聘中有关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答: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底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外,如公告和《岗位表》等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
      (二十三)应届毕业生取得证书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上岗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十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有哪些?
      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关于报名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何完成报名?
      答: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后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参看报考操作手册。
      (二)简历填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填写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工作简历中还须填写任社区工作者、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时间和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时间以及符合放宽学历政策的获奖情况。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三)应聘人员如何查询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答: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适时动态看到所要报考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如何进行改报?
      答:报名缴费截止后,出现个别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或其他情形被取消的,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哪些人可以申请减免报考费?如何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答: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9月20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所报考区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六)《报名表》何时提供?
      答: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待资格复审时使用。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表》在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
      (七)报名过程中,对招聘条件和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如何咨询?
      答:对岗位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和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对招聘公告等有关政策有疑问的,请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在盟市、旗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可在《岗位表》或附件4中查询。
      三、关于笔试
      (一)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如何查询?
      答: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或部分基层的岗位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岗位开考比例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科目有哪些?
      答:笔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范围是什么?
      答: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在《岗位表》中予以明确标注。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岗位表》。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四)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考生进入考场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未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到考务办签订《未带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承诺书》,采集照片、留取指纹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大约什么时间公布?如何进行查询?
      答:预计2024年12月中下旬,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四、关于资格复审
      (一)如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答: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应该在什么网站进行查询?
      答: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所报考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聘单位官网上进行查询。
      (三)应聘人员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答:需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岗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名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未享受加分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未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责任自负。
      五、关于面试
(一)如何确定取得面试资格?
答: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即认定具备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结果查询可通过当场“资格复审通过”盖章、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报名网站公布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的公示进行认定。
      (二)面试大约什么时间组织?面试通知如何查询?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通知可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所报考盟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招聘单位官网进行查询。
      (三)面试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盟市以下(含盟市)面试工作在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六、关于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谁具体组织实施?
      答:体检工作由盟市以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二)一般多久进行体检?
      答:公布总成绩后,招聘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范围有哪些?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应聘人员如遇体检结果不合格,可否申请复检?
      答:可以申请。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五)怀孕考生如何体检?
      答: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七、关于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哪些环节可以进行递补?次数是多少?
      答: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二)哪些情形不进行递补?
      答: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全区建立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哪些情形将被记录?
      答:记录情形的起止时间按事件发生日起计算。记录期限为长期。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3.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4.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5.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6.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7.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录期限为五年。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7.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8.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三年。考生被聘用到放宽条件招聘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以及《公告》和《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聘用手续起算日期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被记录上述情形的,由盟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平台中“诚信档案”模块录入考生信息,并实现全区资源共享、查询。
      (四)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如何进行处理?
      答: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版权归内蒙古鸿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青岛花园东北门鸿图教育   联系电话:15248340040
工信部备案:蒙ICP备17005949号-1  网站制作 / 技术支持:通辽大尚网络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