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选聘工作,根据《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和《通辽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方案》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通辽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为通辽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选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通辽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选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三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要求以公告、《岗位表》为准(年龄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中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任免审批表》为准)。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有具体要求的,需按岗位要求报考。
5.具有三级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并在口腔科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3年以上(口腔科副主任和主任可累加),或担任三级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满3年,且具有5年以上口腔相关科室诊疗经历。在管理岗正科级岗位满1年,或在管理岗副科级岗位满2年,或现聘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3年。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不含新入职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可将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岗位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位试用、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至10月10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通辽职业学院官网(www.tlzyxy.com)下载并填写《报名推荐表》,经由所在单位把关后,在规定时间将表格电子版和扫描件统一发送通辽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箱(tlzyxygbk@163.com)。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报名开考比例为1:2。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报名中涉及岗位类型、岗位等级、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通过通辽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资格审查通知。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参加资格审查。
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相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或《引进人才登记备案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⑤《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和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审核表》等复印件;
⑥本人编制登记页的复印件;
⑦本人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⑧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下);
⑩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上述复印件需履行复印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或填报资料不全的,退回并说明理由,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岗位)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选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通辽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任免审批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通辽职业学院党委综合考虑人岗相适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将书面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2.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由通辽职业学院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由通辽职业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回原单位工作。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通辽职业学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三)对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聘的情形,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不得随意放弃选聘资格,对随意放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选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本公告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5-888854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通辽职业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选聘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