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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中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录用工作已全部完成,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补录人数、范围
(一)本次调剂补录职位为“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中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取消和减少录用人数的职位(详见附件1、附件2),共调剂补录78人(其中,法院系统45人,检察院系统33人)。
(二)参加调剂补录的人员范围仅限于“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中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45分)且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二、调剂条件
(一)参加调剂补录的人员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
(二)参加调剂补录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补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职位表》、附件2《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职位表》)。
(三)除《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范围外,下列人员也不得参加本次调剂补录:
1.“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中已被录用的人员;
2.“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中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环节自愿放弃的人员。
三、调剂程序
本次调剂补录按照调剂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司法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调剂报名
1.考生自2016年11月3日起,可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资格条件、程序等。
2.调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9:00时至11月11日17:00时。
3.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选报时,《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以“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填报信息为准。
4.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特别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选报)
5.报名期间,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将从11月10日开始至报名截止每天9:00时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供报考者参考。(特别提醒:请考生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2.考生在网上选报调剂职位2日后(重新选报调剂职位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调剂考生参加“2016年全区四级联考”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参加调剂考生人数与调剂职位录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人数不足3:1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统一进行。
3.参加调剂的考生可于2016年11月15日9:00时以后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调剂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5日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详见附件4)。
5.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调剂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能测评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调剂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考单位自治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以《简章》为准,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2.资格复审合格的调剂考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调剂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调剂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以及其它注意事项按照《简章》有关规定进行。
(八)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1、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职位表(点击下载查看)
2、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补录职位表(点击下载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