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简称报考指南)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实地审核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3.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一楼117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陶利西街)。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确认签字,从报名网站打印。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以及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因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年度考核表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明细。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7.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8.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所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报考单位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并由报考单位留存。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471-3968466,0471-4505525。
6.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和报考指南规定执行。
附件: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1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考生(身份证号 )系 学校 届 专业 学历层次毕业生,档案于 年 月起至今在我处保管。
特此证明。
(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已仔细阅读《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遵守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
二、本人熟悉并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明确的应聘岗位的全部条件。
三、按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提交的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全面、有效、无误。
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尊重考试工作人员,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五、诚实守信,严格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与人事(学籍)档案中个人信息(出生年月、民族、学历等关键信息)相符。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承诺人(本人签字、捺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