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6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409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确认签字,从报名网站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未尽事宜按《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检测实验中心)
2025年5月9日
附件: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我已仔细阅读《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遵守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
二、本人熟悉《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需求所明确的资格条件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全部条件。
三、按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提交的内容准确、真实、全面、有效、无误。
四、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尊重考试工作人员,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五、诚实守信,严格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后果自负。
七、特别提醒: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与人事(学籍)档案中个人信息(出生年月、民族、学历等关键信息)相符。同时,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承诺人(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与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复印件装订成诚信档案,留存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