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工作公告 

时间:2025/6/9 9:57:07    来源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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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结合本次引进报名情况,现将开展人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经过资格初审,共有41名报名人员进入人才评价环节(详见附件1)。

二、人才评价

(一)评价范围:截至5月30日17:00前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评价方式:人才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我评价、引才单位现场复核的方式开展,满分100分,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

(三)现场递交材料

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8:30—11:30,14:30—17:00);

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268号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

(四)程序和要求

1.自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对照《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及《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于递交材料前完成自我评价,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中文翻译版)。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按照《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岗位所需医师执业证书等其他条件(即《岗位表》中所涉各项条件)取得时间为本次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具备引进岗位条件,于报名前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标注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5)《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引进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

(6)具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劳动)合同,工资传票或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2.复核确认。各引才单位接收《人才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本单位全部人才评价得分后,报本次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3.公示。人才评价得分通过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1日内向引进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人才评价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交材料的,可采取委托的方式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人才评价相关材料,须填写《人才引进评价委托书》(见附件2),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未按时参加人才评价或未按要求提交、漏交《人才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所导致的后果、责任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2025年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进入“人才评价”环节人员名单.xls

附件2:人才评价委托书.docx


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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