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月5日通辽市举办现场招聘会的通知 

时间:2016/8/1 18:10:58    来源 :    栏目 :招考信息    浏览次数:

咨询电话: 15248340040| 咨询QQ:3104151041| 微信:hongtujiaoyu0040


各用人单位和各位求职者: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就业工作,我中心于8月5日(星期五)在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举办现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招聘会同步进行,届时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积极踊跃参会,展示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5日(周五)(8:00-11:30)

  地点: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通辽市和平路616号人才市场,可乘9路、16路、109路公交车到达)

二、技术支持:内蒙古招聘网(zph.nmgrc.com)

  内蒙古劳务网(www.nmglww.cn)

  三、参会办法

  所有报名单位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平台(zph.nmgrc.com ),通过左上方企业会员中心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选择所要参加的招聘会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进入网站后台直接报名招聘会,通过审核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

  四、展位介绍

  本次招聘会设展位50组。招聘展位从8月1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1-35号展位为信息化智能展位,36-50号为标准展位。

 1、信息化智能展位由液晶电视、微型计算机、桌面触摸屏和身份证读卡器四部分组成,液晶电视能滚动播放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及视频宣传材料,求职者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投递简历,企业可上传单位图片和视频材料展示企业形象,无需准备招聘海报和意向表等材料;

  2、标准展位配备桌子1张、椅子2把。企业需自行携带立式展架和意向表。

  请各企业按需选择展位。

  五、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手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禁止在大厅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5、使用信息化智能展位招聘的用人单位,要注意保护桌面触摸屏等设备,在设展招聘期间如有损坏,由该展位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6、所有参会单位需在8:00之前到达会场,超时将取消参会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580693 8580695

       微信公众号:通辽人才

 QQ群:231781744(就业与人才交流群)

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


©版权归内蒙古鸿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青岛花园东北门鸿图教育   联系电话:15248340040
工信部备案:蒙ICP备17005949号-1  网站制作 / 技术支持:通辽大尚网络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764号